400-123-4567
根据教育部等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深圳大学将于2025年开始招收外语推荐生。中学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入学考试,经考试合格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告和省(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免试国家普通高等教育。进入我校需参加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一、招生条件
申请入读我校保送生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教育部批准的外语中学保送外语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保送外语生资格。
(二)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
测试语言
招生计划
日本人
英语或日语
0-10人
法语(法语-英语)
英语或法语
0-10人
德语(德语-英语)
英语或德语
0-10人
西班牙语
英语或西班牙语
0-10人
评论:
(1) 以上计划为暂定数字。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录取将根据成绩而定,短缺总比过剩好。
(2)学费(不含书本费)按学分制收取,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的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各专业每学年平均学费详情请参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核定数量为准)。
(三)考试语言是指参加我校外语保送生考试所使用的语言。考生只能选择一种语言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式
在线注册。报名时间:考生须于2025年1月7日17:00前完成报名。
(一)填写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专项招生报名平台(网址:),填写、提交并打印《深圳大学2025年推荐外语学生申请表》并提交所在高中填写推荐信并盖章确认。
(2)按要求以照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深圳大学2025年推荐外语生申请表》,附加材料包括考试语言确认书(必填)(网上报名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申请表应由档案所在高中出具意见并每页加盖公章并由考生签名后,通过报名系统重新上传);
2、二代身份证(必填,正反面均需在有效期内上传);
3、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高中成绩单证明或复印件(必填;须加盖中学公章);
4、申请人的其他获奖材料(可选;市级以上奖项,如外语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学生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我校将不予受理。
4. 遴选程序
(一)初步审查
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由我校外语专业招生考试专家进行初审,通过者获得考试资格。考生可在阳光高考报名系统中查询初试成绩。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须在规定日期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考试资格(考生不确认的,将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类别
时间要求
上传报名材料
2025 年 1 月 7 日之前
初步结果公布时间
2025 年 1 月 15 日之前
确认参加在线考试
2025年2月14日至18日
测试
2025 年 2 月 22 日
(2) 测试
考试时间:2025年2月22日(结束时间根据考试人数而定)。
测试方式:现场面试。
面试地点:深圳大学广东校区。详细面试安排请参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2月中旬发布的《外语保送生选拔及考试须知》。
测试内容:
招生专业
测试内容
日本人
英语或日语
法语(法语-英语)
英语或法语
德语(德语-英语)
英语或德语
西班牙语
英语或西班牙语
(三)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考生意愿和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录取。
(四)招生办法
1. 考核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的专业志愿申报,结合提交的材料,确定通过考核的考生名单和拟录取专业,并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站。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确认拟录取资格。未经确认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详细要求请见考试推荐学生入围名单公布。
2、我校将在学生所在省招生考试部门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布无异议考生名单。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才有资格被我校推荐为学生。
3、符合我校保送条件的,我校按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招生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与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时发出。
5.新生奖励计划
(一)国际交流资助:申请并入选我校国际交流项目的申请人,可获得最高3万元人民币的资助。
(2)推荐法语专业(法英双语)的学生就读外国语学院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法英双语)微专业。推荐日语、德语(德英)、西班牙语专业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到外国语学院学习。相应的微专业。推荐学生GPA达到3.5以上,可在第四学期申请免试,进入英汉高级口译微专业或区域与国别研究微专业。推荐非法语专业(法语、英语),就读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微专业(法语、英语双语)的学生,建议大一选修法语(第二外语)。
(3)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提供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的学习机会(须满足学校和专业要求的基本申请要求,如无不及格课程记录等)。
(四)由教授、副教授、博士等专业教师担任新生的学业导师。
六、相关规定
(一)我校外语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相关专业。辅修课程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二)2025年教育部及学生所在省级相关规定如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三)请务必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我校不会另行另行发送招生通知;未按期办理相关事宜或因个人信息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四)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该学生的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对所有录取考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审查。
七、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
(一)招生咨询部:
1.深圳大学外国语学院
咨询热线:-26732702
电子邮件:
2.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深圳大学广东校区汇源楼339室
咨询热线:-26536235
电子邮件:
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二)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有关信访、举报。相关投诉必须实名提出,并以书面形式或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详细说明投诉目的和证据。
监督热线:-2267 1162
电子邮件:
八、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办公室。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