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23-4567
01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教育部批准的外语中学推荐外语生资格,符合2024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优良,意向明确主修一门辅修外语,身心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我校高起点小语种项目要求考生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02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为进一步提高外语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我校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优势,我校将于2024年新推出“小语种+”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作为“双学士学位项目”),致力于培养外语高端复合型人才,积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
我校2024年外语推荐生招生计划不超过6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不同语种之间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会调整。
03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考生须登录专项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后登录,完成网上报名。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确认选择后打印报名表。申请表须经所在高中审核、签字、加盖所在高中公章并扫描上传。上传的申请表内容必须与报名系统中填写的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考生须签署并扫描上传《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点击下载)。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20日24:00。
2、填写报名表:英语类考生按照外国语言文学类(小语种)进行报名。起点高的小语种考生(中学外语为德语、法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填写相应的小语种招生专业,每位考生只能填写一项选择。
3、材料交付:纸质申请材料按申请表(原件由中学签字盖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在标准A4纸上。无需制作单独的盖子。纸质申请材料须于2023年12月22日12:00前通过EMS快递寄出(收货地址见本手册“通讯地址”)。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04 选拔程序
1、审核:经学校审核,合格者将有资格参加我校推荐外语生笔试。
2、笔试:具体要求请参见准考证及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相关通知。建议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时间:2024年1月4日上午9:30-11:30
笔试科目:数学(满分100分)、英语(满分100分)
笔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详情见准考证
我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计划中报考专业数的三倍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同考生同成绩)底部将入围)。入围面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进入综合排名。未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不进入后续选拔程序。
3、面试:具体要求请参见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相关通知。建议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时间:2024年1月11日
面试内容: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4、综合测试结果:
英语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折算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
高起点小语种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折算满分100分)×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
05 入学方式
1、根据报考专业,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我校推荐录取考生名单和拟录取名单有资格获得补充资格。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如果考试成绩垫底),成绩完全相同的,同时进入潜在候选人或候补候选人名单时间)。其中,外国语言文学(小语种)补充考生名单不超过30人,其中德语考生不超过4人,法语考生不超过4人,俄语考生不超过3人,日语考生不超过 2 人,西班牙语考生不超过 2 人。
如有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我校将在补充资格考生名单中进行汇总。如有已在第一轮补充资格中放弃的考生及其他已被选为我校保送生的考生,不再进行补充。入选推荐人选名单和补充资格人选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
2、我校将拟录取推荐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公示。经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
06 专业确认
1.推荐外语学生(不含高起点俄语、日语、西班牙语)入学后可申请参加上述双学士学位项目测试和确认程序。具体测试和确认方法稍后通知。未确认双学士学位项目的学生入学后须确认专业。其中,外国语言文学(小语种)录取的学生必须在德语、法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5个小语种专业范围内。主要确认将根据主要容量进行。起点高、小语种的推荐学生,将根据申请专业确定专业。各专业招生规模见附件2(点击下载)。具体确认方式稍后通知。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外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相关专业。
07 时机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20日24:00
2、初审结果查询:2023年12月26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3、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23年12月31日左右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08 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推荐外语生的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领导,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选拔录取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我校推荐外语生的选拔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全面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瞒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