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23-4567
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与外国语学院联合支持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现有英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俄语、韩语5个本科专业,以及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阿拉伯语言文学、翻译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外国语言文学博士点设立多年,已趋于成熟。 2023年9月,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获校批准参与建设区域国别研究一级博士点,拟招收区域国别研究理论与方法方向博士研究生。 2024年设立区域与民族研究。该方向重点开展区域与民族学科史研究、学科建设研究、理论创新案例与路径研究、多学科方法适用性研究等。围绕国家与地区研究、文学与文化研究、语言学研究、翻译研究四个重点科研发展方向。拥有欧洲研究中心、中东研究中心、拉美研究中心、东亚研究中心四个国家和地区科研平台。 ,为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扎实开展博士生教育,致力于德、智、体、美教育的培养。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同时,培养具有“文科基础、专业素养、跨学科背景、多种外语能力、国际视野”特点的新时代拔尖外语人才。本学科博士学位获得者,能够系统地掌握本学科扎实、广泛的基础理论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能够在理论或实践中取得创造性成果,能够在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机关或企业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和机构。
国际翻译学院将于2024年招收博士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评估为主的“申请-评估”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规定和国际翻译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注册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的,其入学资格无效。
3、由两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持有境外学历证书申请的考生,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较强的科研能力,外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
① 新托福成绩100分以上;
② 雅思成绩7.0以上;
(以上两项成绩有效期为5年,报考2024级的考生须提供2019年8月31日后取得的证书。)
③ 专业八级考试及格以上,专业四级考试及格以上;
④ 通过阿拉伯语专业四级考试或以上;
(二)申请区域国学专业的考生:
英语背景的本科生、硕士生需在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中获得良好成绩,非英语背景的考生需获得英语六级(含)以上成绩。
6、《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细则》规定的其他基本申请条件。
考生须承诺其学历、学位证书、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实,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我校将取消其注册或入学资格,并取消其注册学籍。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申请-评审”制招收的博士生修业年限为4年,直达博士生修业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修业年限为3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博士生的学习期限按照入学当年的规定执行。
三、招生类别及学生人数
我校不招收学历导向的就业博士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除外)。
《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学科及专业目录》中标注的招生人数为我校2024年招生计划,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和直博招生人数(请详见《中山大学2024年已招生统计免试招收博士生单位招生计划利用情况表》),请密切关注网上信息。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及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应于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具体时间参见《2024年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博士招生公告》),提交注册信息,并缴纳注册费。考试费(注册考试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直博生及连续硕士、博士生无需缴纳)。具体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将在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于2023年11月30日(含当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发送(投递)至国际翻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邮寄纸质材料时,需自备信封,并放入统一信封内。信封左下角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生申请材料”。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
(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生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从报名网站下载空白表格,用所申请专业的外文填写,不少于3000字/字,地域、国学类专业用中文填写)
(3)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同等职称)以上专家2人的推荐信(推荐信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单独盖章并由推荐专家签名)密封接缝)。区域国别研究博士学位候选人须提供两封相关支撑学科(如外语文学、政治学、世界史等)副教授(或同等职称)以上专家推荐信。
(四)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入学时须提交)。海外学位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六)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8)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学生无需提供)。
(九)体检表(二甲及以上医院审核并盖章,体检表可在网上挂号系统下载)。
(十)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论文等。
(十一)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纳报名审查费或未将申请材料送(送)我院查验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 邮寄地址或直接递送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大学路2号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6号国际翻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A224 邮编:519082
笔记:
①上述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②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③ 考生须承诺其学历、学位证书、考试状况的真实性。如发现材料造假,包括学术造假、抄袭等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注册或录取资格。
5、材料审查
学院将根据上述申请要求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正式审核。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正式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比例选拔优秀考生,确定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拟聘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12月中旬在学院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公布的应聘者将无法参加后续的综合评审。
六、综合评估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必须按时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核:
(1) 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仅限非应届硕士生)。申请境外学位资格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未能提交上述信息的,将被取消综合评审资格。
2. 评估
学院成立综合评估专家组,负责确定评估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者进行考察。综合评估主要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力、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估,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所学到的知识,以及他们对学科前沿知识的理解。以及最新的研究动态以及是否具备培养博士生的潜力和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由外语、商务课程、综合能力三个考核科目组成。外语考核满分100分,商科课程考核满分200分,综合能力考核满分300分。三项考试的成绩相加,形成综合评估分数,总分为600分。学院根据学科方向组成不同的考核组,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理论基础、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三、面试及考核方式
由学院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面试的具体实施。评审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一名担任团队领导。安排一名秘书负责采访录音并协助安排相关事宜。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一一面试。评审组成员自由提问,考生现场解答。评审组成员对应聘者进行一一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随机确定。
4. 访谈内容及时长
(一)外语考核:100分。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将接受第二外语(以下语言之一: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韩语、俄语、阿拉伯语、英语)的考核,考核组提前准备好题库,考生现场随机选题、朗读、翻译。对于申请地区和国家研究的考生,该环节的考核内容为英语问答。评估时间约为10分钟。
(2)商科课程考核:200分。考核组将现场对考生相关专业知识进行全面测试。评估时间约为20分钟。
(三)综合能力考核:300分。考生须准备一份PPT(约20分钟)向面试小组做学术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的介绍,以及对即将从事的研究领域的理解和看法,拟对研究工作进行设想等,评估组会针对报告提出问题。评估时间约为30分钟。
(四)访谈总时长不少于60分钟,各环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面试结束后,评审组成员将现场对候选人进行独立评分。考核组成员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为考生最终考核成绩。
综合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入场
1、面试成绩为应聘者的总成绩。总成绩由申请人导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组,确定录取考生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综合能力评估分数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并总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公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一)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
(二)面试总成绩低于360分的;
(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四)体检不合格的;
(五)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3. 不接受例外申请。
4、考核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制而未能被所申请学科录取的,可申请变更申请学校同类学科。
5、学院招生计划未用完的,可接受原申请我校其他院系同类科目考生的二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参加综合评审。
八、信息披露
综合评估结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考核通过后,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9. 学费和奖学金
所有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可查询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网站)。
博士生奖学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0. 其他
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专项招生工作参照本手册进行。
本手册由国际翻译协会负责解释。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申请-考核”制度招收博士生规定(试行)》和当年博士生招生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