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23-4567
1. 学校简介
海南医学院位于海南省省会海口市,素有“椰子城”之称的热带沿海城市。其前身成立于 1947 年,前身为海强医技学校,并于 1948 年成为私立海南大学医学院。现有城西(主校区)、桂林阳(新校区)和龙华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416.71亩。学校坚持以“厚德、严谨、博学、和谐”为校训,不断发扬“自强不息、团结奋进、艰苦奋斗”的精神,构建了“教学-临床-科研-国际合作-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六位一体医学教育体系,为国家培养了7万余名毕业生。国家应急医疗救援队(海南)为牵头单位,全面开启了海南省高层次医疗人才自主培养的新纪元。
秉承“以此为本,本研究并重”的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战略。学校形成了涵盖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国际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全国招生人才培养体系。有 15,340 名全日制学生。其中,本科生 12207 人(含国际学生 633 人),博士、硕士生 1760 人。学生获得多项国家级奖项,如医学院院校药学、中医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竞赛、全国生命科学竞赛、国际生理学知识竞赛中国赛区赛等多项国家级奖项。学校现有教职员工 11834 人,其中专职教师 1100 人。专任教师中,主要学科749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79人,教授163人,博士学位占近51.27%。拥有中科院院士1人,全国杰出青年学者2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候选人7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中医高等学校名师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 以及海南省 15 支双百人才团队。
秉持「医教协同、跨学科」的理念,我们坚持以育强学的策略。学校开设36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工学等4个学科门类,拥有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临床(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学校拥有省内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包括海南省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和第二附属医院,共有开放床位7020张,门诊急诊就诊5880900人次,出院257300人次,分别占全省总数的12.64%和21.13%,为海南省“无大病出岛”做出了重大贡献。临床教学。此外,学校还拥有 10 所非直属医院、12 所教学医院和 2 个疾病预防控制合作中心,为临床教学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临床医学在 ESI 学科中排名前 5‰,药理学和毒理学在 ESI 学科中排名前 1%。目前设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医、生物学等5个硕士学位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学、药学、口腔医学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秉承“注重特色,服务地方”的理念,坚持科技强校战略。学校建有热带转化医学、急救与创伤研究、生殖健康及相关疾病研究与转化等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卫健委热带病防控重点实验室。近五年来,共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49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76项。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了近10000篇论文,其中SCI收录论文2891篇,中文核心论文2279篇,在《细胞》、《自然》、《科学》三大顶级期刊发表4篇。获省部级奖励40项,其中海南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6项,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创新奖”一等奖1项。主办学术期刊6本,其中《亚太热带医学杂志》和《亚太热带生物医学杂志》是国内仅有的两本热带医学英文国际期刊,在全球SCI中分别位列第7位和第18位。
秉承“百川共进,追求卓越”的理念,我们坚持开放办学战略。学校与内布拉斯加大学、巴塞尔大学、马西隆大学、香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并与美国塞缪尔·韦克斯曼癌症研究基金会和上海交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共同成立了“衰老与肿瘤学国际研究中心”同大医学院。由来自 30 个国家和地区的 122 所大学和科研机构组成的“一带一路”热带医学联盟已经成立,并成功举办了五届国际热带医学高峰论坛。
海颐未来发展大可为!
2. 招生类型和计划
(1)招生类型:全日制博士生(学术)。
(二)招生计划:详见《海南医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
3. 招生专业(专业)。
招生学科为临床医学,具体专业和研究方向详见《海南医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4. 学习期限和持续时间
学习时间为 3 年。全日制学习,在校学习不超过 6 年。
5. 报名方法
普通招生。
6.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 两名被审查专业领域副教授或以上(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四)符合本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申请条件详见《海南医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申请条件一栏信息。申请具有与学士学位同等学术能力的硕士学位者,还必须满足本科毕业 6 年或以上的要求(以毕业证时间为准)。
7. 注册
(1) 网上报名
1. 报到时间:2024 年 5 月 12 日 8:00 - 2024 年 5 月 16 日 18:00(网上举报系统开放时间)。
2.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申请系统注册账号并报名。(填写“无”以获取所有替代信息)。
3. 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4. 候选人只能填写一名志愿者,如有超额申请,以首次申请者为准。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可修改,请考生认真填写表格。如因网上报中填写错误信息或虚假信息导致考生未能参加考试或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申请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应聘者需提供入学前与原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应聘者档案保留在原工作单位,人事关系仍属于原单位,申请人入学后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必须转学到我校,入学后符合要求者,按国家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
(2) 资质审查
我院将根据网上申请信息对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3) 提交材料
时间:2024 年 5 月 12 日 8:00 - 2024 年 5 月 16 日 20: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考生服务系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版):
1. 本人签字确认的《海南医学院博士毕业生网上报到信息表》(从报到系统下载);
2.往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交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和备案表》(下载自[],本科和硕士学位均须提供);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核验报告》(从[]下载,本科和硕士均需提供)、学生证、在读证书(无学生证的考生提供,须包括入学日期和学习期限信息);在国外获得学位和学历的考生,还需要提交教育部学术学习服务中心的证明。
3. 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大学级研究生管理系或档案管理系公章);
4.申请专业领域内两名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海南医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专家推荐信》(从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下载区”下载“下载);
5.《海南医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评价表》(在我校申请博士学位时无工作单位者,思想道德考试表由考生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等单位提供,从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下载区”下载“下载);
6、外语水平证明、科研项目证明材料、论文发表期刊、科研成果证书、专利证书等(应聘者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材料,且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7.《海南医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自愿调整意向表》(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下载区”下载“下载);
8. 科研计划报告;
9.申请类别中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供入学前(复试阶段)与原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档案保留在原工作单位,人事关系仍属于原单位,考生入学后不享受各类奖学金。选择“非定向就业”的应聘者,入学后必须转入我校,入学后符合条件(无固定工资收入等)的,按标准享受毕业生津贴。
10. 举报PPT(只提交原件,不要扫描);
考生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提交的审查材料应按原件提交审核,并将印/抄本装订成书,以保底,不符合要求或作弊者,一经核实,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8. 考试
(1) 初审:线下进行
1.初审的形式和分数:初审科目均为闭卷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各专业对应的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海南医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 初审科目:
(1) 英语(自称,不包括英语听力)。
(2) 专业基础课程(自荐)。
(3) 专业课程(自荐)。
3. 初审时间:暂定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至 26 日(以后续通知公告为准)。
(2) 复审
复审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可在各二级招生单位官网查询。
这
复试录取工作计划将在考试前在我们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官方网站上公布。
(3) 体格检查体
检将在确定拟录取候选人名单后安排,体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严格参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本院所有专业均不招收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虚)和二级色觉异常(俗称色盲)的考生。
9. 入场
考生初审、复审成绩计入综合总分,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体检成绩综合衡量,录取最优者(录取规则详见《海南医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办法》)。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10. 学费标准和奖学金政策
学费标准:10000元/年/人。
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研究生津贴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化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以奖励和支持表现良好的博士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奖学金为3万元/学生/学年,以当年发放的名额为准;毕业生津贴不低于3000-4000元/月(申请“定向就业”类别且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具体执行要求和标准以当年国家和学校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11. 其他事项
(1)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检查是否符合应考条件和专业要求,不符合应聘条件和专业要求的应试者应对不能参加考试或报考后无法入学的后果负责。
(2) 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由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报名成功后,考生在报名表上的签名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签名,不得签字、涂黑或打印。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名问题发生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应聘“定向就业”类别的应聘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后,方可发出录取通知书。